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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婚姻法:法律上的重婚 事实上的重婚 因重婚宣告婚姻无效

  • 时间:2020-01-21 01:18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深圳离婚咨询-律师解读婚姻法:法律上的重婚 事实上的重婚 因重婚宣告婚姻无效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违法行为,即一个人在同一时间内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婚姻关系。

    重婚包括两种形式:

    一是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称为法律上的重婚;

    二是虽未经结婚登记,但又与他人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称为事实上的重婚。由于重婚是公然破坏一夫一妻制婚姻制度的违法行为,其为婚姻无效的法定原因。

      在处理因重婚而申请宣告重婚无效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区分法律上的重婚与事实上的重婚。对于法律上的重婚,可依据婚姻法第10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重婚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对于事实上的重婚,其婚姻自始当然无效,无须依诉讼程序申请宣告,应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2?申请宣告重婚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3?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为了更好地保护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人民法院审理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案件时,涉及财产处理的,应当准许合法婚姻当事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相关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修正)[20010428]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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