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站[切换]
热门城市 ABCDE FGHJ KLMNP QRSTW XYZ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注册  忘记密码?
法律顾问  案件委托 城市加盟 律师入驻 律师咨询 :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法 > 婚姻效力 > 无效婚姻 > 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条件

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条件

  • 时间:2020-01-21 01:12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结婚之后,发现婚姻关系为无效婚姻的,可以由利害关系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但需满足一定的条件。下面就由巨人法务小编为大家一一介绍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条件、无效婚姻类型、处理无效婚姻注意事项,希望能对大家提供帮助。

      一、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条件

      (一)符合《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婚姻无效的情形

      (二)有权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

      1、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2、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4、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三)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四)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

      二、无效婚姻类型

      无效婚姻,即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是指男女两性已经登记结婚,但由于违反结婚的法定条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婚姻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不到法定婚龄。

      三、处理无效婚姻注意事项

      1、无效婚姻只限于就已办理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无效,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事实婚姻不属于宣告无效的范围。

      2、无效婚姻的性质是自始无效、宣告无效。即婚姻无效必须依诉讼程序宣告确认方才成立,而不能由当事人自行认定为无效。

      3、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其中,对以重婚为由宣告无效的利害关系人限定在当事人的近亲屑及基层组织。其他三种情况的利害关系人范围仅限于当事人的近亲属。

      以上就是巨人法务小编为大家分享的有关“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条件”的法律内容,申请宣告婚姻无效要满足符合婚姻无效的几种情形、由利害关系人提起申请、申请时无效婚姻情形未消除等等条件。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巨人法务。

    网站声明:巨人法务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遵守本网站规章制度刊载发布各类法律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该篇文章<<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条件>>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 [反馈渠道]
    我是公众

    有法律问题?直接发布咨询
    (不限时间,律师在线,有问必答)

    我是律师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8:00-21:00)

    关于巨人法务

    巨人法务版权所有 2015-2020 苏ICP备15040257号-6 公网安备 4401760200222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苏B2-2016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