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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公司收据诓买家钱财

  • 时间:2021-04-07 23:53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去年6月23日,我的大嫂通过中介人,参加了由三亚市城市建设公司(以下简称三亚城建公司)开展的凯丰花园VIP会员登记活动,缴6万元购买了一套房子。谁料想,今年11月28日,她准备装修新房时,发现预订的房子竟被他人装修了,怀疑三亚城建公司涉嫌‘一房二卖’。”昨天,黎先生向海南经济报新闻热线投诉。三亚城建公司总经理李峰解释称,据调查,黎先生的大嫂陈女士是通过中介人禹某购买的房子,房款未缴入城建公司财务。他建议黎先生报警,追查究竟谁在“捣鬼”。

      事件:“谁动了我的房子?”

      去年6月23日,在海口做生意的陈女士到三亚出差时,发现由三亚城建公司开发的凯丰花园位置、价格很理想,得知中介人禹某从开发商手中购买了50套房子的消息后,联系禹某参加由三亚城建公司开展的凯丰花园VIP会员登记活动,当场缴了6万元,购买了某栋605号房。城建公司财务开了一张收款收据,上盖有该公司的财务专用章。陈女士今年11月28日准备装修新房时,发现房子早已有主,这才知道自己上当受骗。此后,他们多次和开发商协商,要求换一套同面积、同价位的房子,遭到拒绝。

      “我大嫂至今没有拿到房,不管原因何在,都与三亚城建公司脱不了干系,该公司应该承担她的损失。”黎先生这样说。

      解释:“开发商也是受害者!”

      昨日上午,记者前往三亚凯丰花园采访。三亚城建公司总经理李峰表示,在该事件中,公司也是受害者。今年11月29日,陈女士等人来到其办公室,他才知道陈女士交了6万元而没得到房子,双方发生激烈争执,并惊动了警方。

      李峰表示,他们的房子是委托过房产中介公司进行销售的。“当初开发凯丰花园时,遇到资金困难,房产中介商禹某订购了50套房子。”李峰说,今年3月,公司在清房时,发现1栋605号房VIP会员登记名为王某(禹某的妻子)。今年10月25日,公司将6万元VIP会员登记费退给了王某,后将该房卖给了其他购房者。

      “6万元钱又流向何处,不得而知。”李峰说,公司的四个账户上都没有见到陈女士这笔钱。“事后调查发现,公司的财务人员为了工作方便,先在空白会员登记表和收款收据上盖上财务专用章,因此被别有用心的人钻了空子。” 李峰表示,公司一样是受害者,他们也准备通过法律途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调查:VIP登记预售房是“行规”

      由于双方持有不同的意见,黎先生代表大嫂向辖区工商所进行了投诉。凤凰镇凤凰工商所何所长告诉记者,他认为双方都是“受害者”,建议双方找到中介人禹某协商解决,如果解决不了,可以向公安部门报案,禹某涉嫌欺诈。随后,记者拨通了禹某的电话,对方拒绝解释此事,其妻王女士也婉拒了记者的采访。

      昨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三亚市和海口市部分开发商了解到,时下,不少开发商为解决资金困难,前期销售房子大都采用VIP登记预售方式。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采取这种方式,开发商可以摸清购房人的实际情况,如果预订的客户多,就会适当提高房子价格,即使预订者少,也可以暂时解决资金困难。

      说法:办预告登记可保障权益

      昨天下午,海南经济报记者采访了省住建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

      这位负责人认为,陈女士通过法律途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同时,要注意维护自己的权利。购房人在签约时一定要考虑周全,控制好每个交易环节,尤其要明确注意开发商违约责任。此外,预告登记制度对于保护交易安全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这位负责人认为,购房人签约时一定要采用正规版本,因为政府推行的版本侧重保护购房人利益。目前,许多房产中介和开发商在交易过程中往往不使用政府指导版本,或者在合同上对购房人有利的条款进行限制。购房人在交易时必须小心类似的“合同陷阱”。

      此外,办理预告登记制度可保障交易安全。据了解,《物权法》第20条规定,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不动产,不发生物权效力。这就是说,购房者可以通过这种方式有效实现对自己作为第一购房者的保护。

  • 视频主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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