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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16年,宝钢高管被讨百万分手费

  • 时间:2020-01-19 17:15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2009年01月14日16:37 《法律与生活》杂志

      文/胡喜盈

      宝钢集团工业公司原党委书记苏x虎和蔡x颖同居16年,却一直没领结婚证。16年后,苏x虎和别的女子领证成婚。与蔡x颖分手时,苏x虎提出补偿她133万元,并写下一张欠条。在支付了26.5万元之后,苏x虎反悔了。

      为追讨剩余款,蔡x颖将苏x虎起诉到了法院。一***决下达,蔡x颖败诉。

      2008年12月19日,蔡x颖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同居16年者升任党委书记

      蔡x颖的前夫端木是宝钢集团的一位老总,夫妻俩过着美满的小康生活。苏x虎曾是端木手下的一位普通职工,他的公关能力很出色,和端木一家相处得十分融洽。

      1989年,端木因为经济问题突然被捕,接着被判刑13年。同年,蔡x颖的父亲生了一场重病,双重打击令蔡x颖自己也大病一场。

      蔡x颖向笔者述说:“苏x虎是我前夫的朋友,当时在我前夫手下做事。在我家最困难的时候,苏x虎跑进跑出,为端木的事、为我老父的病情、为我的病情忙乎着,给了我们家无微不至的关怀,并帮助我一起料理了老父亲的后事。”

      经历这一切后,蔡x颖和苏x虎之间的感情迅速升温,两人开始出双入对。

      蔡x颖比苏x虎大8岁,和前夫的婚姻关系还没有解除,还带着与前夫所生的一个儿子,蔡x颖和苏x虎两人的亲密关系遭到了双方家庭和亲戚朋友的强烈反对。蔡x颖说,“尽管如此,苏x虎还是非常坚定地与我走到了一起。1990年元旦后,我们两人正式开始了同居生活,苏x虎搬到我们家居住。”

      据蔡x颖介绍,此后,每个月,她和苏x虎双双去监狱探望端木。端木在监狱里表现出色,先后两次被批准回家探亲。但是,当端木满怀喜悦回到自己家里看望妻儿时,才看到自己的老巢已经被部下占去了。此时的端木悲愤交加,但是,由于枷锁在身,刚刚获得一次减刑,天天盼望着早一天出狱,此刻绝不能旧伤痕上再添新伤疤,他只有强忍下仇恨和泪水住进了旅馆。

      1996年,端木经过几次减刑后提前出狱。他权衡再三,既然自己家里的颠覆已成为事实,为了原配妻子和儿子的幸福,他装作很平静的样子与蔡x颖办了离婚手续,同时,也离开了伤心之地——宝钢集团。

      此后,蔡x颖及家人开始催促苏x虎,希望他能正式与蔡x颖登记结婚。

      “苏x虎总是答应说,你放心,到时候我自然会做安排的。”蔡x颖告诉笔者,两人同居期间,苏x虎的表现绝对称得上是个模范丈夫。对待蔡x颖与前夫所生的儿子,苏x虎视若己出,出巨资送孩子去几个国家留学。对于蔡x颖的家人,苏x虎也十分照顾,“一家三口,就像一家人,里弄里都称他们是好家庭”。

      与蔡x颖同居期间,苏x虎的事业节节向上,他从办事员、工段长、副科长、科长一直做到宝钢工业公司党委书记。1998年,他让原本在商店做营业员的蔡x颖辞掉工作,回家相夫教子,做起了全职太太。“丈夫”在家庭中的良好表现,以及经济上对“丈夫”的绝对依赖,让蔡x颖觉得,要是自己一直揪住结婚登记这件事不放,那实在是太不信任“丈夫”了!于是,面对亲朋好友的不断询问,蔡x颖谎称“结婚证已经办过了”。

      谁知道,“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党委书记也玩“变脸”游戏。“2006年春节,我突然接到朋友电话,说苏x虎和另外一名女子已经于 2006年元旦那天正式登记结婚了。还听说他们已经热恋了好几年,以新婚妻子的名义买了房、买了车……真的吗?天哪!苏x虎为什么要瞒我呢?我顿时感到天旋地转。回想起来,苏x虎近几年来每逢周末都在外面过夜,他说不是学习就是培训还说要读硕士生,周末都住在党校。看来,这一切说辞全都是谎言!他欺骗了我,他功成名就之后,就把我给抛弃了!”蔡x颖说到此处痛哭流泪。

      她整整哭了3年,把一双眼睛都哭坏了,视力急剧下降到了0.1。

      120万元欠条起争议

      2006年6月11日,苏x虎正式和蔡x颖分手。苏x虎说:“家里所有东西,除了我的衣服,其他的一分钱、一样东西我都不要,全部留给你!我的工资卡里还剩13万元也归你,另外,我再补偿你120万元!”

      为此,苏x虎委托朋友徐山写下一张欠条给蔡x颖:“欠蔡x颖120万元,每月还款1.5万元,年底多还2万元,每年还款20万元……”写下欠条后,蔡x颖先后收到苏x虎支付的9个月费用计13.5万元。

      此后,苏x虎拒绝继续付款。蔡x颖便提起诉讼,把苏x虎告了。

      开庭中,苏x虎不承认120万元欠条是他委托徐山所写。苏x虎认为,自己和蔡x颖之间没有事实上的债权债务关系,他为了与原告解除同居关系,曾经提出给予一些补偿,但并未明确过给多少,徐山写的120万元欠条自己并不知情(在他给蔡x颖的亲笔信件中,他称分手补偿费是天价)。

      徐山出庭举证:“我是苏x虎的朋友,我们都在宝钢工作,在苏x虎和蔡x颖断绝同居关系前,蔡x颖住在医院里,很可怜的,我也同情她。苏x虎答应给蔡x颖补偿120万元,蔡x颖要苏x虎写欠条,苏x虎说叫我代写,我想反正苏x虎已经答应了,我就写了这张欠条。这以后的13.5万元还款都是苏x虎还的,我没有还过一分钱,这苏x虎堂堂男人怎么能说话不算话呢?”

      一***决下达,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判决蔡x颖败诉。

      法院认为,原告与苏x虎曾同居生活,双方分手时,由徐山向原告出具欠条一张,后苏x虎实际已支付原告13.5万元。虽然欠条是苏x虎真实意愿的表达,但不能证明苏x虎实际上存在欠蔡x颖120万元债务的事实,两人未经结婚登记的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苏x虎为解除这种同居关系所承诺的“补偿”,其性质属于不可强制执行的债权或债务。也就是说,法院不会强制苏x虎兑现“承诺”,对于苏x虎已经支付的13.5万元,法院认为这是苏x虎的自愿行为,予以认可。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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