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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间财产混同怎样认定

  • 时间:2020-01-19 17:12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现在的年轻人都比较自由,也不愿意过早的被婚姻所束缚,所以大部分的年轻人都不愿意太早的步入婚姻的殿堂,也有很多人都会在婚前与他人同居,在同居的时候肯定会出现财产混同的情形,在分手时需要对财产进行分割,那么同居期间财产混同怎样认定呢?下面巨人法务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同居期间财产混同怎样认定

      1、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但另一方当事人对取得该财产的当事人在取得该财产时有资助,或在取得该财产的过程中有辅助性劳动及提供生活帮助的,则该收入或财产应为一般共有。可根据当事人在取得财产中的作用大小,确定不同的份额。

      2、同居后共同购置的财产属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

      3、同居后分居期间的收入或财产归各当事人所有。

      4、同居后的约定财产按约定处理。

      5、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归该当事人所有。

      6、继受取得的财产归继受取得人所有。但买卖、互易、博彩取得的财产,当以原始资本所有人为产权人。

      7、个人所有或共有权属不明的财产推定为共有财产。

      8、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可以确定份额的,依份额享有和承担。因抚养共同的子女所形成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因抚养各自的子女及赡养形成的债务为义务人个人债务。

      二、同居关系期间子女的抚养问题

      解除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先有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三、离婚与同居财产处理的不同

      1、处理依据不同。解除婚姻关系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处理财产,解除同居关系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进行财产处理。

      2、法律保护模式不同。经过结婚登记的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所得的财产,除《婚姻法》第十八条列举的财产以外,均为夫妻共有财产,夫或妻对共有财产享有平等的处分权。同居关系的当事人则以财产取得方式确定产权,共同财产未经共有人同意不得处分。其行为模式不同,后果模式也不相同。

      3、经济帮助的条件不同。离婚案件的当事人一方生活困难时,另一方应从其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同居关系案件的当事人则需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分割财产时才给予适当照顾或由另一方给予经济帮助。

      综上所述,如果在同居期间双方的收入来源都用于了双方的基本生活,那么就应当将这一部分来源认定为财产混同,如果是同居之前就有的财产,然后用于同居生活,这一部分财产还是归个人所有,同居的财产分割与离婚还是有所不同的。以上就是“同居期间财产混同怎样认定”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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