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站[切换]
热门城市 ABCDE FGHJ KLMNP QRSTW XYZ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注册  忘记密码?
法律顾问  案件委托 城市加盟 律师入驻 律师咨询 :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法 > 婚姻家庭 > 扶养纠纷 > 16年前婚外生下儿子 父母互相推托

16年前婚外生下儿子 父母互相推托

  • 时间:2020-01-27 11:40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16年前,女方姚某和男方任某发生婚外情,并生下私生子,其后,孩子一直由姚某抚养。16年后,女方突然要求变更非婚生子抚养关系,男方拒绝,姚某遂将任某告上法庭。近日,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一案件。

      推荐阅读:

      变更抚养权协议书

      离婚时的子女抚养权问题

      原告姚某与被告任某于1984年相识,两人当时均已成立各自家庭,1992年,二人发生婚外情,生下儿子李某某。多年来,李某某一直随姚某生活。 2004年,姚某的丈夫偶然发现,儿子李某某并非自己亲生,遂与姚某提出离婚。离婚后,李某某也一直由姚某教育抚养,直至近日,姚某以无力抚养孩子为由将任某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变更抚养关系,确认非婚生子李某某由被告抚养。

      法庭上,被告承认李某某系自己与原告的非婚生子,但鉴于李某某自幼与原告生活,与自己并无感情,且自己家庭也不接受,故拒绝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法院审理后认为,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子女随父或母哪一方生活,应首先将子女的利益放在首位,从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出发。本案中,原、被告的非婚生子李某某从出生后一直由原告抚养,现已就读高中,无故改变其生活环境,会对其成长和教育带来不利影响。并且,经法院调查发现,姚某现从事个体经营,月收入4000元左右,并未失去抚养非婚生子的条件和能力,也不存在对非婚生子的生活和成长不利的情形,故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法院于2011年6月23日作出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网站声明:巨人法务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遵守本网站规章制度刊载发布各类法律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该篇文章<<16年前婚外生下儿子 父母互相推托>>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 [反馈渠道]
    我是公众

    有法律问题?直接发布咨询
    (不限时间,律师在线,有问必答)

    我是律师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8:00-21:00)

    关于巨人法务

    巨人法务版权所有 2015-2020 苏ICP备15040257号-6 公网安备 4401760200222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苏B2-2016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