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站[切换]
热门城市 ABCDE FGHJ KLMNP QRSTW XYZ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注册  忘记密码?
法律顾问  案件委托 城市加盟 律师入驻 律师咨询 :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法 > 涉外婚姻 > 涉外婚姻法律 > 涉及国际婚姻法的规定

涉及国际婚姻法的规定

  • 时间:2020-02-01 19:24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涉及国际婚姻法的规定

      涉及国际婚姻法----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应提供

      1.户口证明;2.居民身份证;3.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外国人应提供

      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3.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外国侨民应提供

      1.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3.本人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此外,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还须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涉及国际婚姻法的规定----离婚登记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

      1、一方常住户口在我登记处管辖区范围内;

      2、自愿离婚;

      3、已达成离婚协议;

      4、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在中国内地或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过结婚登记;

      6、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所需材料

      1、结婚证;

      2、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3、当事人的身份证件

      (1)内地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香港居民: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香港居民身份证;

      (3)澳门居民: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澳门居民身份证;

      (4)台湾居民: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件;

      (5)出国人员、华侨:本人的有效护照;

      (6)外国人: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要了解更多涉及国际婚姻法的规定,请点击

    涉外结婚 涉外离婚 涉外婚姻法律 涉外婚姻案例

    网站声明:巨人法务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遵守本网站规章制度刊载发布各类法律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该篇文章<<涉及国际婚姻法的规定>>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 [反馈渠道]
    我是公众

    有法律问题?直接发布咨询
    (不限时间,律师在线,有问必答)

    我是律师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8:00-21:00)

    关于巨人法务

    巨人法务版权所有 2015-2020 苏ICP备15040257号-6 公网安备 4401760200222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苏B2-2016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