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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钱却不赡养父母 八旬老夫告花甲儿

  • 时间:2020-01-26 21:28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因55岁的次子不赡养老人,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娄店乡的八旬老人杨付海与老伴安利花将不孝儿子杨二(化名)告上法庭,要求其依法承担赡养义务。10月9日,睢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杨二于每月五日前给付原告杨付海、安利花赡养费共101.5元。    经查,原告共有三个儿子,杨大、杨二、杨三(均系化名),且都已成家,两个女儿已结婚,三个儿子也已分家另过。现在两原告均已80岁的年龄,体弱多病,需子女照料。现次子杨二不赡养老人,不尽赡养义务,另查,五个子女中只有次子没有尽赡养义务,河南省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每年3044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杨二作为原告次子,在其父母年老体弱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尽其赡养义务。其所承担的赡养费部分应当按河南省农村居民消费支出计算,承担五分之一,即承担父母的赡养费每月101.5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遂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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