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善孝为先,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义务,但是现实生活中就是存在一些并不赡养父母的子女,于是年迈的父母带着被伤透的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子女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今天巨人法务小编就来跟您一起了解下收到赡养纠纷判决书后多久能再起诉。
一、收到赡养纠纷判决书后多久能再起诉
时间没有明确规定,只要是因新情况、新理由,一方当事人再行起诉要求增加或者减少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作为新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八条 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因新情况、新理由,一方当事人再行起诉要求增加或者减少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作为新案受理。
二、赡养纠纷的成因
1、农村中部分赡养人的法制意识和道德观念较差,漠视对老人的赡养义务。由于农村老人大多无固定收入,因此,有些人把老人当作家庭负担,认为老人吃、住、病都要花钱,对家庭没有任何贡献。这种观念目前在一些农村较为盛行,甚至在某些地方沿袭成为一种“习惯认识”。如之前我院就一起赡养案件在当地农村开庭时,据该村村支书介绍,不赡养老人在该村较为普遍,大家对此甚至已经司空见惯,起诉到法院的只是其中一小部分。
2、分家析产引发的矛盾带来赡养纠纷。农村老人多在子女成家后主持分家,一些老人不注意维护自身权益,给自己预留后路,而把家产全部分割给子女,自己今后的生活则完全依赖于子女供养。在分家过程中,由于受家庭实际状况及老人主观上的因素等影响,难免在财产分割上存在不平均或财产争议,这种状况极易引起日后在赡养问题上的矛盾。如我院受理的刘振玉老人诉其子赡养一案,其四个儿子在答辩中均提出:兄弟分家时,父母给其分配的财产较少,因此,应少尽赡养义务,由此导致四人均拒绝尽孝。
3、受旧的封建残余思想的影响,农村老人往往只将儿子作为赡养义务人,而忽视了女儿的赡养义务,造成子女间籍口拒绝承担过多赡养义务。在现实生活中,由于重男轻女现象在农村更为严重,父母往往认为女儿、女婿是外人,供养老人应该由儿子负担,导致子女之间互相推拖发生纠纷。
作为老人,最大的幸福不过是晚年时能够有儿孙在自己身旁照应,但是就是这样简单朴实的愿望也并不是所有的老人都能够享受得到的。小编相信只要是稍微有些良知的人都会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以上就是巨人法务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收到赡养纠纷判决书后多久能再起诉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