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站[切换]
热门城市 ABCDE FGHJ KLMNP QRSTW XYZ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注册  忘记密码?
法律顾问  案件委托 城市加盟 律师入驻 律师咨询 :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法 > 同居纠纷 > 事实婚姻 > 事实婚姻跟法律婚姻的区别

事实婚姻跟法律婚姻的区别

  • 时间:2020-01-19 20:35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核心内容:从事实婚姻的概念和特征我们可以看出,事实婚姻跟法律婚姻的根本不同就是是否进行结婚登记。下面巨人法务婚姻法编辑为您详细介绍事实婚姻跟法律婚姻的区别。

      在我国事实婚姻是比较常见的,尤其是在偏远农村、山区和一些落后的地区,一些民风民俗的存在,例如在一些农村只要男女双方举行过结婚典礼就被认为是双方的婚姻成立,当双方发生离婚、继承纠纷一些问题就捉襟见肘。伴随着改革开放以来内地落后地区的流动人员涌向沿海发达地区,尤其是以青年男女为多,男女同居的现象增多。与此同时随着人们社会生活的丰富,“包二奶”、姘居、通奸等等现象比率上升。

      从事实婚姻的概念和特征我们可以看出,事实婚姻跟法律婚姻的根本不同就是是否进行结婚登记。根据我国2001年修改通过的《婚姻法》第8条的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由此可以看出,法定的结婚要件除了具备实质要件还要符合一个法定的形式要件即要进行结婚登记,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是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要补办登记。为此,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5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由此,我们不难看出我们国家现行《婚姻法》对事实婚姻是不承认的。原因有二:一方面,未补办结婚登记的视为同居关系,在这里把这种未登记的事实婚姻关系按同居关系处理,无形中归类为为准婚姻关系。 但是,按照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杨立新教授观点,准婚姻关系是不等同于事实婚姻的, 笔者也比较赞同杨老师的观点。另一方面,如果男女双方补办了结婚登记那么就不存在事实婚姻这一说法,因为男女双方已经属于合法婚姻了,总不能还是要叫事实婚姻吧?换句话说,事实婚姻已经通过登记转化成合法婚姻。由此看出,现行婚姻法忽略了事实婚姻这一存在现状,只是把事实婚姻归类于同居关系,从而不能很好的对事实婚姻这一现状进行很好的法律保护。 1 2

    网站声明:巨人法务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遵守本网站规章制度刊载发布各类法律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该篇文章<<事实婚姻跟法律婚姻的区别>>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 [反馈渠道]
    我是公众

    有法律问题?直接发布咨询
    (不限时间,律师在线,有问必答)

    我是律师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8:00-21:00)

    关于巨人法务

    巨人法务版权所有 2015-2020 苏ICP备15040257号-6 公网安备 4401760200222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苏B2-2016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