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内容:收集离婚证据要注意哪些事项?收集离婚证据时不仅要注意收集的证据的真实性,还要注意证据对诉讼的证明力等,具体表现为花大量金钱精力调查婚外性行为不一定必要等。巨人法务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收集离婚证据时的注意事项。
收集离婚证据时要注意的事项:
一、花大量金钱精力调查婚外性行为不一定必要。
在第三者原因导致离婚的案件中,无过错方不一定掌握过错方的确凿证据,但为收集证据,便请人或请侦探公司调查,而忽视了对于共同财产的调查取证及保全工作。其实,如果过错方不存在《婚姻法》四十六条规定的几种情况,不存在重婚、同居行为,当事人花过多的精力和金钱去调查另一方的婚外情是大可不必的。因为婚外情行为的直接证据是很难取得的,而间接证据再多,法官一般也不肯轻易认定。即使收集到了婚外性行为的证据,也只能作为申请"无过错方多分财产"的一个理由,而提起离婚赔偿依据不足。而在财产分割上,无过错方多分,一般在判决中只是一个"量"的平衡问题,不会引起“质”的差别。
二、注意举证时限。
如果原告在举证时限内没有举证,法官当然不会主动告知你丧失举证权利,但有经验的对方律师会及时指出来,使当事人陷入尴尬境地,甚至失去了财产分割的机会,这是非常让人痛心的。
三、注意运用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权利。
在离婚案件中,大量的财产证据必须靠法院去收集。比如,银行存款、股票资金对账单等,一般是需要法院查询,或由法院开具调查令再委托律师收集。此外鉴定报告,比如价格鉴定、亲子鉴定等,均需法院委托,否则,单方证据对方不予以认可。因此,灵活运用申请法院调取证据的权利是相当重要的。
四、争取孩子抚养权的取证技巧。
多数案件存在争夺孩子抚养权问题。作为您聘请的代理人,律师一般不考虑您是出于何种原因争取孩子抚养权的,而只考虑如何达到委托人的目的。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