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站[切换]
热门城市 ABCDE FGHJ KLMNP QRSTW XYZ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注册  忘记密码?
法律顾问  案件委托 城市加盟 律师入驻 律师咨询 :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法 > 离婚 > 离婚调解 > 天等一对离婚夫妻怒目僵持 法官真情调解好和好散

天等一对离婚夫妻怒目僵持 法官真情调解好和好散

  • 时间:2020-01-30 15:17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天等讯“谢谢你们这样费心费力地做我们的思想工作,现在我总算明白了,做不了夫妻,我们还可以做朋友,我们能这样和气地达成离婚协议,多亏了你们法官,太谢谢你们了!”近日,经过天等县人民法院法官耐心调解,一起离婚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在签收调解书时,激动地对法官如是说。

      原告黄某与被告吴某于2009年5月在双方父母包办下很快结了婚。婚后,吴某入赘到黄某家。由于两人性格不和,经常为琐事吵架,吴某一生气就离家出走。2009年11月,双方为家庭琐事再次发生争执,吴某即用烟头烫坏黄某的多件衣物后离家出走。之后,吴某也不回家,黄某一气之下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

      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通过调查了解到被告吴某有同意离婚的意向,但是看到原告诉状上对他子虚乌有的指责理由后,情绪非常激动,决定与原告僵持下去,还扬言除非原告赔偿他10万元,否则他绝不会离婚。为了使双方能心平气和解决问题,法官到被告所在村屯实地调查了解夫妻实际状况,并与其亲戚及其本人真诚沟通,以求解开被告的心结。

      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从情、理、法到道德与责任等方面对其双方进行开导,经过法官近3个小时的努力,被告的心结终于被打开,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协议,看到双方当事人心平气和签下了协议,承办法官脸上露出了轻松的笑容。(周贵武)

    网站声明:巨人法务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遵守本网站规章制度刊载发布各类法律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该篇文章<<天等一对离婚夫妻怒目僵持 法官真情调解好和好散>>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 [反馈渠道]
    我是公众

    有法律问题?直接发布咨询
    (不限时间,律师在线,有问必答)

    我是律师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8:00-21:00)

    关于巨人法务

    巨人法务版权所有 2015-2020 苏ICP备15040257号-6 公网安备 4401760200222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苏B2-2016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