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站[切换]
热门城市 ABCDE FGHJ KLMNP QRSTW XYZ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注册  忘记密码?
法律顾问  案件委托 城市加盟 律师入驻 律师咨询 :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法 > 离婚 > 离婚条件 > 夫妻分居4年 夫守孝三载不肯离婚

夫妻分居4年 夫守孝三载不肯离婚

  • 时间:2020-01-30 20:03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夫妻分居4年 夫守孝三载不肯离婚

    姚女士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她丈夫向先生却称根据风俗,自己在为父亲守孝的三年内不能离婚。4月10日,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对该离婚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姚先生的理由不能成立,准许双方离婚。 姚女士和向先生1999年通过征婚相识,2000年3月登记结婚,双方均系再婚,婚后也没子女。婚后,因姚女士与向先生子女之间有矛盾,影响了他们两人之间的夫妻感情,从2002年起双方便开始分居。2006年3月2日,姚女士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在法庭上,向先生也承认双方已分居多年,但他提出,因为父亲去世,根据风俗习惯,他要为父亲守孝三年,在今年6月期满前,不同意离婚。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姚女士和向先生长期分居,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应当认定为夫妻感情已破裂。向先生称为父守孝期间不能离婚,没有法律依据,且该风俗并非公序良俗,对该离婚理由,法院不予采纳。据此,法院判决支持姚女士的诉讼请求,准许双方离婚。

    网站声明:巨人法务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遵守本网站规章制度刊载发布各类法律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该篇文章<<夫妻分居4年 夫守孝三载不肯离婚>>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 [反馈渠道]
    我是公众

    有法律问题?直接发布咨询
    (不限时间,律师在线,有问必答)

    我是律师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8:00-21:00)

    关于巨人法务

    巨人法务版权所有 2015-2020 苏ICP备15040257号-6 公网安备 4401760200222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苏B2-2016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