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站[切换]
热门城市 ABCDE FGHJ KLMNP QRSTW XYZ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注册  忘记密码?
法律顾问  案件委托 城市加盟 律师入驻 律师咨询 :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法 > 离婚 > 离婚诉讼 > 离婚诉讼中的心理准备

离婚诉讼中的心理准备

  • 时间:2020-01-30 04:36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当今社会有不少的闪婚人士,当然也有闪离一族,更多的夫妻生活多年,双方已经厌倦了对方而终日吵得你死我活,但真正提打起离婚官司的却不多。其中除了子女的因素外还受其它社会因素的影响,以40多岁的离婚者为例,男性多考虑自己的政治前途,即使离婚也不愿让人知道;对于女性而言更担心找不到合适的另一半。

    一旦双方离婚对于男人来说,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可能找不到人为他们洗衣做饭,而女性也缺少了一个厚实的肩膀,少了些许支持和照顾。

    人们都说“少年夫妻老来伴”,所以很多中年以上的人一般都不会轻易离婚。对于女性来说尤其如此。社会对于男性和女性确实有不公平的待遇,年过40的男性可以找20多岁的女性,而年过40的女性再婚的选择面要小很多。这些因素都成为人们离婚的“绊脚石”。

    其次,离婚了,就意味着要面对一定的舆论压力,同时,生活中的很多关系也面临解体,比如夫妻原来共有的朋友现在都会划分立场,只跟一方来往。离婚后本是最需要别人关心的,可此刻的关心却可能前所未有得少。这些都会给打算离婚的人带来顾虑。

    再次,“一日夫妻百日恩”,这是很多打算离婚的人突然觉察到的。毕竟,在一起从恋爱到组建家庭,中间无数同舟共济的日子里,相濡以沫的感情绝非说忘就忘的。

    离还是不离?婚姻这个复杂的课题,并没有一个简单的答案。婚姻危机其实有两层含义:既是“危险”也是“机会”。它让很多也许从来没有认真思考过婚姻的人开始去思考:我在婚姻中到底想要什么?

    离婚,可能是人类最痛苦的经历。离婚者所感受的孤单、无助、希望的幻灭、对自尊心的打击、对命运的无奈和悲愤、对前途的恐惧与彷徨,不是局外人能完全体会了解的。他们多半会经历震惊与否认,迷惘与困惑,孤寂与凄凉,抑郁与哀伤,愤怒与怨恨这几个主要的心理状态。

    著名的美籍华人心理学家黄维仁在著作《窗外依旧有蓝天——婚姻伤害治疗》中,对离婚后的心理疗法做了详细的阐述。

    离婚初期,尤其是被迫分手的一方,会呈现出震惊、否认的心理状态,这时,需要避免长期沉溺在幻想和自责中。此时,不要在人前强颜欢笑,表现出理智、能够控制自己情绪的样子,实际上,这些是在努力用意志来压抑与否认情绪,无法让它得到真正的释放。离婚初期表现得“超级适应”的人,一段时间后反而容易出现问题。

    第二阶段就是迷惘与困惑期了。这时,离婚者最需要真挚的亲情和友情的陪伴。通过这些支持,他们会理清自己的思绪,知道如何处理眼前的种种事情,并且看到,虽然自己的婚姻失败了,但依然被许多人关心,是一个有价值的人。

    在第三阶段,即孤寂和凄凉阶段,这时,培养一些有益身心的兴趣,如运动、音乐、烹饪等,会发挥创造力,使自己的生活充满活力和乐趣。

    第四个阶段,也就是抑郁与哀伤阶段,是离婚者情绪最低潮的时期。这时,他们要保持和人接触,不要因为痛苦,就把自己封闭起来。但是,也不要终日躲在人群里,需要给自己一些独处的时间,让自己有沉思默想、面对问题的机会。此外,注重锻炼身体、注重饮食起居,照顾好自己。生活规律了,内心也就会坚强起来。而且,此阶段也要学会与自己的不合理信念做斗争,不要有一些以偏概全、非白即黑、自我贬抑的不合理想法。

    第五个阶段是愤怒与怨恨期,离婚者会对自己或别人不宽容,这种不宽容不仅于事无补,还会影响到以后的心态。不宽容自己的人会厌恶自己,不宽容别人的人则看不到自己的错误。

    离婚确实是一个很大的打击,但是,也有很多人因为离婚而更好地认识了自己,活得更加坚强。所以,坦然地去面对和了解这些情绪,并且以积极、成熟的心态去解决它们,这样才能更快地走出离婚的阴影,活出更精彩的人生。

    网站声明:巨人法务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遵守本网站规章制度刊载发布各类法律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该篇文章<<离婚诉讼中的心理准备>>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 [反馈渠道]
    我是公众

    有法律问题?直接发布咨询
    (不限时间,律师在线,有问必答)

    我是律师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8:00-21:00)

    关于巨人法务

    巨人法务版权所有 2015-2020 苏ICP备15040257号-6 公网安备 4401760200222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苏B2-2016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