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站[切换]
热门城市 ABCDE FGHJ KLMNP QRSTW XYZ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注册  忘记密码?
法律顾问  案件委托 城市加盟 律师入驻 律师咨询 :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法 > 离婚赔偿 > 婚后一年无“性福” 妻子素要10万精神损害赔偿

婚后一年无“性福” 妻子素要10万精神损害赔偿

  • 时间:2020-02-02 02:00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结婚后一年多来,丈夫一直躲着妻子,不愿意其与过性生活,苦闷不已的小芹经多方了解,才得知丈夫婚前就有性功能障碍,但他始终对自己隐瞒,愤怒不已的小芹一纸诉状将丈夫小东告上法庭,要求丈夫赔偿精神损失10万元,婚后房产均分。7月16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2008年10月,经人介绍小芹与小东相识,交往几个月后,双方对彼此都较为满意,便于2009年4月办理了登记手续,但当时两人因没有房子并没有举行结婚仪式,也未居住在一起。两人登记后不久买了房子,并对婚房进行了简单的装修。2009年5月,两人举行了结婚仪式。可是,结婚以来,两人虽然同睡在一张床上,但丈夫始终以各种理由不愿与自己亲热,这样的生活一直持续到现在。

      2010年7月16日,忍无可忍的小芹一怒之下将丈夫小东告上法院。诉状中小芹称,丈夫婚前明知自己有性功能障碍,无法与其过性生活,但他一直隐瞒这一事实,该行为给她造成了极大的精神痛苦,也给她今后的生活和精神带来无法估量的损失,因此要求法院判他们的婚姻无效,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0万元,合理分割财产。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网站声明:巨人法务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遵守本网站规章制度刊载发布各类法律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该篇文章<<婚后一年无“性福” 妻子素要10万精神损害赔偿>>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 [反馈渠道]
    我是公众

    有法律问题?直接发布咨询
    (不限时间,律师在线,有问必答)

    我是律师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8:00-21:00)

    关于巨人法务

    巨人法务版权所有 2015-2020 苏ICP备15040257号-6 公网安备 4401760200222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苏B2-2016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