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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离婚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 时间:2020-02-02 01:54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离婚有可能是因为两个人的原因造成,也有可能是一个人的原因,比如出轨了、有家庭暴力的行为等等。这种情况是可以要求赔偿的。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2018年离婚赔偿的条件是什么?离婚赔偿的程序是怎样的?下面由巨人法务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2018年离婚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离婚赔偿在婚姻法里叫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主张该损害赔偿方须对离婚无过错,这个条件意思是即使有过错,如果该过错未导致离婚(与离婚无因果关系)亦视为无过错。

      2、过错方需存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法定过错情形,即: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只有这几种情形才构成离婚过错。

      3、该过错须与离婚有因果关系,即该过错导致离婚。如果虽有过错但双方未离婚则不能主张此损害赔偿。

      4、该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提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须区分行政离婚与诉讼离婚而有不同。在行政离婚离婚后1年内可以另行向法院主张。诉讼离婚的原告须在一审辩论终结前提出该主张。否则在判决或者调解离婚后不得另行主张;诉讼离婚的被告若不同意离婚,但法院判决离婚的,可在判决生效后另行以诉讼方式提起该损害赔偿请求。但无论是行政离婚还是诉讼离婚,若该过错在离婚后才发现的,不得主张,理由在于该过错与离婚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二、离婚赔偿的程序

      1、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2、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中,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46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三、离婚赔偿的计算

      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28条的规定,《婚姻法》第46条所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物质损害赔偿可以支付赔偿金等方式承担;精神损害赔偿可以根据无过错方的请求判令有过错方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的确定,可以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的规定,根据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所造成的后果、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

      综上所述,2018年离婚赔偿的条件是过错方需存在法定过错情形,即: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若您有其它问题,可以登录巨人法务的官方网站,免费咨询律师!

      责任编辑:周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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