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因不满丈夫的变态行为,要与丈夫离婚。不愿离婚的丈夫为报复妻子,在妻子家住宅附近以及妻子的娘家居住区,到处张贴、散发妻子的裸体图片。受尽侮辱的妻子一怒之下,采用刑事自诉将丈夫告上法院。辽宁丹东市振兴区法院近日经审理后作出判决,以侮辱罪判处变态丈夫有期徒刑3年。 今年42岁的妻子韦某,与41岁的严某是半路夫妻,2003年两个人重组家庭后感情尚可。但近一年来严某的变态行为,让妻子韦某心生反感。 据韦某向法庭自诉称:2005年以来,严某购置了电脑、打印机和摄像头等物品,不是上网浏览色情网站,就是进入网上激情房间,还逼迫她跟他一起搞点对点视频色情活动。严某还利用摄像头拍摄功能,拍摄了妻子各种姿势和各个部位的裸体图片,并在网上转发。 去年5、6月间,严某多次向妻子提出,要妻子跟他的朋友进行“房事”,他要在旁边观看。但每次都被妻子拒绝了。去年7月底,妻子韦某向丈夫严某提出离婚,并就此分居。 不愿意离婚的严某,为了报复妻子,就把在电脑里储存的妻子裸体图片,选出18张设计成一个大图片,然后打印出来,在妻子韦某居住的附近小区,以及韦某娘家居住区里,大肆张贴、散发那些不堪入目的裸体图片,并指名道姓地写上许多侮辱性语言。 被激怒的韦某于去年12月初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在律师的指导和协助下,向丹东市振兴区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去年12月19日,严某因涉嫌侮辱罪被依法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