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晚报
莱州一农民被骗婚者骗财,新娘和介绍人逃得不知去向,8月8日,莱州法院对这起借婚姻骗取钱财的离婚案件进行缺席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
李某为莱州市某村村民,2004年初,李某经人介绍认识了贵州籍的赵某,李某、赵某即建立了恋爱关系。
当李某要求赵某到民政局登记时,赵某提出要彩礼费用10000元,否则不去登记。李某也没多想,便东挪西借,凑够了钱数,交给了赵某。赵某第二天便和小李到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当走到镇上时,赵某提议李某去理发,自己在门外等候。可当理完发出来时,再找赵某,已不见踪影!李某当即打电话给家里,让去找介绍人刘某,刘某也已不知去向。李某经多方寻找仍无结果后,无奈,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
法院审理认为,法律规定,结婚必须双方自愿,带有欺骗性的婚姻应视为非法,结婚后,如果一方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应当解除该婚姻关系。(记者 张坚栋 通讯员 张欣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