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站[切换]
热门城市 ABCDE FGHJ KLMNP QRSTW XYZ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注册  忘记密码?
法律顾问  案件委托 城市加盟 律师入驻 律师咨询 :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法 > 离婚 > 离婚判决 > 港府拟将婚姻注册工序外判 律师可当见证人

港府拟将婚姻注册工序外判 律师可当见证人

  • 时间:2020-02-01 02:49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港府拟将婚姻注册工序外判 律师可当见证人

    信息时报2月10日消息:香港消息香港入境处处长黎栋国8日透露,香港特区政府考虑将“行婚礼”的工序、结婚“注册官”等工作外判,以期节省资源、人手。新婚人士以后可能由律师楼见证结婚。   黎栋国上月底曾表示,将于今年5月关闭位于荃湾、屯门、粉岭及流动入境事务处办事处;东区和东九龙的婚姻登记处;荃湾、元朗、粉岭和流动生死及婚姻登记处;以及人事登记处的荃湾办事处等。8日他在出席一个电台节目时再次表示,计划将“行婚礼”的工序外判,当中如负责男女结婚的婚姻注册官等工作,也会寻求外判,希望能借此节省人手及资源。   据悉,现时婚姻“注册官”负责的工作将来或会外判给律师楼,由律师充当“结婚见证人”。香港市民目前可选择在婚姻登记处及指定宗教场地进行婚礼,而现时获授权主持登记手续的,包括约30名入境处职员及超过200所特许场地的神职人员。   报道称,相信注册官工作外判后,市民可享受到更方便的服务。每年3万对新人,可选择更自由的时间、地点注册结婚,此外,费用亦可望有所下调。

    网站声明:巨人法务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遵守本网站规章制度刊载发布各类法律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该篇文章<<港府拟将婚姻注册工序外判 律师可当见证人>>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 [反馈渠道]
    我是公众

    有法律问题?直接发布咨询
    (不限时间,律师在线,有问必答)

    我是律师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8:00-21:00)

    关于巨人法务

    巨人法务版权所有 2015-2020 苏ICP备15040257号-6 公网安备 4401760200222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苏B2-2016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