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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不同意离婚双方为此发生争执

  • 时间:2020-01-31 05:56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为脱身,我违心签下一份‘保证书’,保证阿君在10年之内不得出走。”9日上午,松在石街向记者反映一件令人啼笑皆非的事:今年6月,其堂妹阿君经媒人介绍,从老家来到大石和一名叫林洪(化名)的老乡相亲,没多久两人便摆酒举行了婚礼,但并没领取结婚证。阿君后来反对这门亲事,林洪竟逼迫阿君家属写下一份“婚姻保证书”。   松讲述了事情的经过。今年6月下旬,尚不满17岁的阿君经媒人介绍,随父亲田某自南来到大石,和在此打工的老乡林洪相亲。林洪今年32岁,整整大阿君16岁。7月1日,由林洪家人负责,为阿君、林洪摆酒举行了婚礼。

      但新婚不久,松即接到了阿君的求助电话:不满意现有的婚姻,想离开林洪。不久,阿君去了邓青松在佛山南海的家,由于阿君的父亲田某依然和林洪的家人生活在一起,8月25日,邓青松带了数名亲友去接田某。但林家人不同意“离婚”,双方为此发生争执。田某不仅没能与邓青松离开林家,林洪的妹夫侯某还强迫邓青松写下一份“保证书”,保证阿君在10年之内不得离开林洪。邓青松感到无奈,只好作为担保人写下了“保证书”,并和阿君同母异父的哥哥席某在“保证书”上签了字。见拿到了“保证书”,侯某方才答应“送客”。

      然而,侯某在接受采访时愤慨地说,林家为这对新人总共花了17800余元。可结婚不到两个月,以邓青松为代表的阿君亲属,竟将阿君悄悄带走了,有“放鸽子”骗婚的嫌疑。于是,他们就要求邓青松和席某签一份“保证书”,目的就是为预防阿君家人再次带走阿君。

      对这一离奇的“保证书”事件,律师认为:无论该“保证书”是在什么背景下签订的,它都是一份不具备法律效力的“保证书”。自由是不能让某人进行保证和担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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