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站[切换]
热门城市 ABCDE FGHJ KLMNP QRSTW XYZ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注册  忘记密码?
法律顾问  案件委托 城市加盟 律师入驻 律师咨询 :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法 > 离婚 > 离婚纠纷 > 恋爱期间的赠与能否要求返还

恋爱期间的赠与能否要求返还

  • 时间:2020-01-31 05:41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恋爱期间的赠与能否要求返还

      赠与是指一方以无偿的方式把自己的财物给予他人的行为。一般的赠与的财物不适用返还。赠与的财产归受赠人所有。

      但婚约期间的赠与一般的赠与是不同的,这种赠与是当事人基于结婚为目的的,一方或双方将自己的财物给予对方,并非单纯的无偿给予财物的目的,实际是这种赠与是附有解除条件的赠与。即如果将来的婚约得以履行的则赠与生效,否则,如果预期的婚约没有实现的,则赠与不发生法律效力,赠与的财产应恢复到订立婚约前的状态,即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财物。

      按照《民法通则》第92条的规定,当事人应该予以返还。此外根据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2、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网站声明:巨人法务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遵守本网站规章制度刊载发布各类法律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该篇文章<<恋爱期间的赠与能否要求返还>>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 [反馈渠道]
    我是公众

    有法律问题?直接发布咨询
    (不限时间,律师在线,有问必答)

    我是律师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8:00-21:00)

    关于巨人法务

    巨人法务版权所有 2015-2020 苏ICP备15040257号-6 公网安备 4401760200222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苏B2-2016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