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司某某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的 报 案 材 料
报案人:湖南某某公司,住所地:长沙市××区××路××号。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长。 犯罪嫌疑人:某某,男性,××年×月×日生,汉族,大专文化, 湖南岳阳人,身份证编号:××××,住址:湖南省益阳市××镇× ×街××号。联系电话:×××。 涉嫌犯罪事实: 犯罪嫌疑人某某于××年×月×日经湖南某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聘用,在公司从事产品销售工作。××年×月,公司调某某 到公司某某办事处工作,担任公司某某办事处主任职务。 现经公司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某某在公司某某办事处工作期间,先后 数次利用职务和工作上的便利,采取非法截留、侵吞的方式,侵占公司 货款人民币×百万元。某某上述行为已涉嫌构成职务侵占罪,且数额较 大,需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其具体犯罪事实如下: ××年×月×日,某某在代理公司与客户××公司签订产品销售合 同时,收受了客户支付的货款人民币×百万元。但其故意隐瞒不报,向 公司谎称客户因资金紧张不能及时付款,将客户支付的货款全数截留, 用于赌博和个人挥霍。某某上述行为败露后,自觉已货款偿付能力,又 恐公司对此追究其法律责任,遂于××年×月×日逃匿至广西边境一线, 企图越境潜逃,以逃避法律的打击。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犯罪 嫌疑人某某在公司某某办事处工作期间,多次次利用职务和工作上的便 利,侵吞公司财物约×百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涉嫌构成职务侵占 罪。现特请求贵局对某某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予以立案侦查,以打击违 法犯罪,维护我司合法权益。
此致 长沙市××区公安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