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丈夫郑先生将房产转卖他人,而妻子马女士却坚决不肯搬出。为此,买房人将马女士告上法院,要求其腾出房屋。记者今日了解到,大兴法院已受理此案。
2005年9月,郑先生与妻子马女士协议离婚。两个多月后,郑先生与高先生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将原有住房卖给高先生并办理了过户登记。但当高先生准备搬入新家时,才得知郑先生的前妻马女士至今尚未搬出。
对此,马女士则认为,自己与前夫协议离婚时,约定该房屋虽归郑某所有,但马女士享有三年的居住权。两人还一起到公证机关为此做了公证。马女士认为,郑先生擅自出卖房屋的行为不合法,故高先生无权要求自己搬出。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