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女士诉称,1986年,其与刘先生结婚,结婚后夫妻非常恩爱。 然而,自2008年起,她无意中发现刘先生与米女士有不正当关系。除此之外,更让崔女士愤怒的是,刘先生还为米女士购置了某处房产,房产登记在米女士名下,同时刘先生还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了米女士的生活费用。崔女士非常生气,愤怒之下将其老公及米女士告上法庭,要求米女士返还刘先生为其购置的房屋,并要求米女士返还刘先生为其购买的家电款二万多元。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的审理中。
免费咨询找专业律师帮助中心
有法律问题?直接发布咨询 (不限时间,律师在线,有问必答)
律师入驻平台合作宣传推广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8:00-21:00)
关于我们市场合作
联系我们友情链接
法律声明网站地图
巨人法务版权所有 2015-2020 苏ICP备15040257号-6 公网安备 4401760200222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苏B2-2016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