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站[切换]
热门城市 ABCDE FGHJ KLMNP QRSTW XYZ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注册  忘记密码?
法律顾问  案件委托 城市加盟 律师入驻 律师咨询 :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法 > 离婚房产 > 妻子不参与还贷能分得部分房产吗

妻子不参与还贷能分得部分房产吗

  • 时间:2020-01-08 15:37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妻子不参与还贷能分得部分房产吗

      04年贺先生买了一套50万元的商品房,其中贷款25万元,产权登记的是贺先生一个人的名字。05年7月他结婚了,婚后并没有和妻子进行任何的书面财产约定,收入仍然是各管各,而房贷都是用贺先生的工资还。但最近两人闹起了离婚,妻子说房子是共同财产,婚后增值部分应当属于双方投资所得,还贷部分她应享有一半份额,而孙先生则认为房子应该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妻子没有出资,也就根本没有权利分。

      根据上海市高院有关规定分析,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证登记在自己的,该房屋仍然视为个人财产,同样的按揭贷款也为其个人债务。因此,该房屋应当属于贺先生的个人财产,其银行还贷应当属于个人债务,而房价的上涨基于这一基础也应当属于贺先生个人所有。但是如果孙先生无法证明双方之间的财产有所约定的话,那么配偶就被视为参与了贷款的清偿,尽管不改变房屋是个人财产的性质,贺先生却应该归还妻子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数额中的一半。综上分析,根据《婚姻法》规定,婚后夫妻双方的收入包括工资(除双方有约定外),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贺先生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进行过财产约定的,那么就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还贷。

      

    网站声明:巨人法务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遵守本网站规章制度刊载发布各类法律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该篇文章<<妻子不参与还贷能分得部分房产吗>>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 [反馈渠道]
    我是公众

    有法律问题?直接发布咨询
    (不限时间,律师在线,有问必答)

    我是律师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8:00-21:00)

    关于巨人法务

    巨人法务版权所有 2015-2020 苏ICP备15040257号-6 公网安备 4401760200222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苏B2-2016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