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郭某的婚姻已经走到了尽头,我俩都同意离婚,但家中的房子我俩都不想要。郭某的理由是他离婚后要离开北京,我的理由是今后再生活在这所房子里肯定有心理障碍。
现在,我准备向法院提起诉讼,请问,我俩都不想要房子,这房该怎么分?
法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人民法院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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