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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有多出房产怎么分割

  • 时间:2020-01-08 15:24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核心内容:对于夫妻拥有多处房产的情形,离婚时分割可按如下方式进行:如果双方能就房产如何分配达成一致意见,但对于房屋价值意见不一致的,可以就全部房产的价值进行评估,然后采取作价补偿的方式,由获得较高价值房产的一方按照差价给与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夫妻拥有多处房产时,如何分割?

      对于夫妻拥有多处房产的情形,离婚时分割可按如下方式进行:如果双方能就房产如何分配达成一致意见,但对于房屋价值意见不一致的,可以就全部房产的价值进行评估,然后采取作价补偿的方式,由获得较高价值房产的一方按照差价给与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如果双方不能就房屋如何分配达成一致,且都不愿放弃房屋所有权的,可以采取竞价的方式,价高者取得房屋所有权,再根据差价给与价低者相应经济补偿。如果双方都不原意取得某特定房产的,可以将该房产拍卖,再将拍卖所得价款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只有一处房产的,离婚中房屋分割应该遵循什么原则?

      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实行共同共有制。房屋作为最有份量的财产,离婚时对夫妻共有的房屋产权进行分割就尤为重要。离婚分割时原则上不考虑各方对房屋贡献的大小。原则上双方分得房屋的机会是均等的。在分割房屋时,首先确认该房屋能否分开使用,如果可以分开使用,可以由离婚双方进行房屋产权分割,各自拥有和使用一部分。如果不能分别使用的,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只能由人民法院确定归哪一方所有或者拍卖后再将所得价款分割,在确定由哪一方取得房产的,应当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分配,分得房屋的,可以给对方经济补助。

      (1)首先,考虑双方的住房情况,一般来说照顾没有其他住房的一方;

      (2)其次,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夫妻离婚往往会给子女带来很大的伤害,且照顾子女的一方负有更多的责任和义务,将房屋判给抚养子女的一方,有利于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也合情合理;

      (3)照顾无过错的一方和身体有残疾或者生活困难的一方;

      (4)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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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丽施律师曾担任多家大型企业的法律顾问,以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代表顾问单位进行谈判或以诉讼方式处理民商事纠纷;为公司合同的签订提供起草和审查的法律服务,为公司的专项法律事务提出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法律意见,积累了相当丰富的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真正及时、全面的向客户提示法律风险的存在和为客户提供周详的预防风险的法律方案,协助客户更快、更好的实现其效益目的。杨丽施律师电话:13380023857,欢迎随时电话或者短信免费咨询!(请说明来自巨人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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