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离婚在那里办理
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住所地(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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