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站[切换]
热门城市 ABCDE FGHJ KLMNP QRSTW XYZ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注册  忘记密码?
法律顾问  案件委托 城市加盟 律师入驻 律师咨询 :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法 > 离婚程序 > 男方在坐牢,女方怎么离婚?

男方在坐牢,女方怎么离婚?

  • 时间:2020-01-09 21:05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要是男方在婚后有犯罪行为,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话,此时就需要根据最后的判刑坐牢。那男方在坐牢期间,要是女方想要离婚的话,此时应该怎么离婚才好?现实中这样的情况也比较多,但很多人都不知道该如何操作,下面小编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男方在坐牢该怎么离婚

      《婚姻法》第32条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因此,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就是:夫妻感情已破裂。根据《婚姻法》第32条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主要有: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3、有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4、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5、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6、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在司法实践中,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主要是指下列情形: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

      2、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

      3、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

      6、包办、买卖婚姻卖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出或者虽然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一方与他人通奸,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者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8、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者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9、一方下落不明满两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0、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

      二、 离婚一般需要多长时间才办完?

      我国目前的离婚方式有两种,分别是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

      (一)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协议离婚的时间长短主要取决于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的时间,快则几十分钟,慢的话,则没有期限。北京离婚律师网的离婚律师在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后,在朝阳区办理离婚手续的,最快的时间为一小时左右。

      (二)、诉讼离婚

      国内离婚案件

      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另外,在适用简易程序的前提条件下,如果双方均同意离婚,并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的条件下,可以通过诉前调解程序解除婚姻关系,就北京而言,丰台区人民法院的调解程序,做的比较成功,当天就可以出具《民事调解书》,与《离婚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具体的立案标准及调解程序以法院的相关规定为准。北京市其他各区法院掌握的标准有所不同,但一般都有通过简易程序进行诉前调解程序。

      即使在男方在坐牢,人身自由受到限制的情况下,夫妻也是可以离婚的。但很多时候都是通过诉讼方式离婚,毕竟此时男方在坐牢要想办理协议离婚的话,基本也是不现实的。

    网站声明:巨人法务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遵守本网站规章制度刊载发布各类法律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该篇文章<<男方在坐牢,女方怎么离婚?>>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 [反馈渠道]
    我是公众

    有法律问题?直接发布咨询
    (不限时间,律师在线,有问必答)

    我是律师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8:00-21:00)

    关于巨人法务

    巨人法务版权所有 2015-2020 苏ICP备15040257号-6 公网安备 4401760200222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苏B2-2016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