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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诉讼离婚的程序

  • 时间:2020-01-09 21:03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一般来说如果一个已婚妇女处于孕期的,丈夫是不能提起离婚的,这是法律对于妇女权益的保护。但是如果孕期妇女提出离婚诉讼的法院应当受理,那么孕期诉讼离婚的程序?阅读完以下巨人法务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孕期诉讼离婚的程序

      (一)通过协议离婚的

      1、申请

      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各方应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明、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证等,以便登记管理机关查明当事人身份,确定管辖权。

      2、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后,应当在一个月内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应全面了解协议的内容,尤其是注意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难帮助、分割财产及处理等事项是否合适。

      3、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对符合的,应予登记,发给,注销结婚证;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夫妻关系从当事人领取离婚证时起解除。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通过诉讼离婚的

      离婚诉讼是指夫妻中的一方基于法定离婚原因,向人民法院提起的、由人民法院对婚姻关系的维持与否进行判决的诉讼。离婚诉讼的手续(过程)如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你们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你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1)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

      (2)户口本;

      (3)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

      (4)结婚证;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男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调解的结果有3种:

      (1)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则由你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

      (2)经调解后,他同意你的离婚请求的,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则由你撤回起诉,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

      (3)经调解后,你仍坚持要求离婚而他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则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法院以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二、怀孕期间能否离婚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对于《婚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其本意应理解为男方和女方双方行为而发生的怀孕、分娩,不应包括女方和他人发生性关系而导致的怀孕、分娩的情况,否则,对男方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女方与他人发生性行为导致怀孕、分娩,存在严重过错,也是对男方感情的严重伤害,在此情况下再剥夺男方的离婚请求权,既不人道,也容易导致矛盾的激化,而且与法律保护妇女的本意相违背,所以,应赋予男方在这期间起诉离婚的权利。

      因此,女方怀孕期间能否离婚需依实际情况而定。

      三、怀孕期间离婚孩子抚养问题怎么解决

      我国《民法总则》规定,“18周岁以上,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根据此条款规定,胎儿在未出生前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而《婚姻法》没有关于胎儿权益保护的特殊规定。因此,待胎儿出生后,双方可以另行解决离婚子女抚养问题。

      胎儿出世后的抚养问题依照《婚姻法》关于离婚子女抚养问题的规定,即“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以上就是巨人法务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孕期诉讼离婚的程序的相关内容。综上,孕期诉讼离婚的程序包括孕妇本人向法院提交诉讼状、法院受理后决定开庭审理的日期等事项。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巨人法务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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