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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和有配偶与他人同居行为

  • 时间:2020-01-21 12:58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核心内容:重婚与有配偶与他人同居行为有相似之处,都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生活;但二者有严格的区别,是罪与非罪的区别。

      如何区别重婚和有配偶与他人同居行为?

      重婚与有配偶与他人同居行为有相似之处,都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生活;但二者有严格的区别,是罪与非罪的区别。重婚是双方以夫妻关系的名义共同生活,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条的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与有配偶者通奸者不属于同居之列。不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是指双方虽然共同生活,但对外不以夫妻名义,缺乏长久共同生活目的,或长或短的临时性公开同居,所以不同于事实上的重婚。

      重婚是刑事犯罪行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而姘居则是一般违法行为,通常只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和行政责任。姘居虽不属于重婚行为,但从本质上讲也是违背一夫一妻原则的。

      它们妨害、破坏了他人的婚姻和家庭,成为社会中的不安定因素,极易造成婚姻家庭纠纷,甚至酿成恶性案件,因此,不仅与社会道德相违背,也为《婚姻法》所禁止,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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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丽施律师曾担任多家大型企业的法律顾问,以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代表顾问单位进行谈判或以诉讼方式处理民商事纠纷;为公司合同的签订提供起草和审查的法律服务,为公司的专项法律事务提出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法律意见,积累了相当丰富的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真正及时、全面的向客户提示法律风险的存在和为客户提供周详的预防风险的法律方案,协助客户更快、更好的实现其效益目的。 杨丽施律师电话:13380023857,欢迎随时电话或者短信免费咨询!(请说明来自巨人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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