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站[切换]
热门城市 ABCDE FGHJ KLMNP QRSTW XYZ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注册  忘记密码?
法律顾问  案件委托 城市加盟 律师入驻 律师咨询 :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法 > 计划生育 > 实行计划生育有些什么具体要求

实行计划生育有些什么具体要求

  • 时间:2020-02-02 14:25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实行计划生育,有下列一些要求:

      一、国家干部和工人、城镇居民,除特殊情况经过批准以外,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

      在城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过批准可以生二胎。

      1.第一孩子有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为正常劳动力的。

      2.重新组合的家庭,一方原只有一个孩子,另一方系初婚。

      3.婚后多年不生育,抱养一个孩子后又怀孕的。

      二、农村普遍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某些群众确有实际困难要求生二胎的,经过审批可以有计划地安排。不论哪一种情况都不能生三胎。

      在农村,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经批准可以生二胎:

      1.两代或三代单传的。

      2.几兄弟只有一个有生育能力的。

      3.男到独女家结婚落户的。

      4.独子独女结婚的。

      5.残废军人。

      6.夫妇均系归国华侨的。

      7.边远山区和沿海渔区的特殊困难户。

      三、对于少数民族,是否提倡或实行计划生育,可由民族自治地方和有关省、自治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作出规定,报上一级人大常委会或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各地情况差异很大,因此在具体政策掌握上,不能“一刀切”。各地群众可根据当地立法机关或行政机关的具体规定执行。

    网站声明:巨人法务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遵守本网站规章制度刊载发布各类法律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该篇文章<<实行计划生育有些什么具体要求>>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 [反馈渠道]
    我是公众

    有法律问题?直接发布咨询
    (不限时间,律师在线,有问必答)

    我是律师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8:00-21:00)

    关于巨人法务

    巨人法务版权所有 2015-2020 苏ICP备15040257号-6 公网安备 4401760200222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苏B2-2016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