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提供2018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范本一份,用于结婚同居关系后有关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内容签署的协议。巨人法务婚姻法频道整理,希望对您有帮助。
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
立协议书人:
甲方:赵XX,男,汉族,19XX年11月25日,XX县人,住文山市XXX小区,身份证号: 。
乙方:姜XX,女,壮族,19XX年7月11日生,XX县人,现住文山市XX坡,身份证号: 。
赵XX与姜XX于2007年相识并相爱,后于2008年开始建立同居关系至今。2009年7月16日,姜XX生下一男儿,取名为赵XX,现孩子由男方父母扶养。赵XX确认赵XX系自已非婚生亲生儿子。2010年底,双方感情不和,无法共同生活,故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同居关系,并就财产及子女扶养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解除同居关系后,儿子赵XX归赵XX抚养,姜XX不负担儿子抚养费,儿子依法对外承担的法律责任、大额医疗费等任何费用均由赵XX独自承担。
二、女方享有探视儿子的权利,男方保证女方对子女的探视权,不得无故阻挠。
三、同居期间所购买物品电视机、床垫归女方所有,摩托车由男方所有。
四、同居期间所产生的一切债务由男方承担,女方不承担任何债务。
五、该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二0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的法律效力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一条的规定,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婚姻关系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或者当事人解除同居地请求涉及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纠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理。
通俗的讲,就是关于解除同居关系的,法院不管,当事人自由解除,法院只管当事人双方同居期间的子女抚育纠纷、抚育费纠纷及财产分割纠纷问题。
而你所提到的,所谓的"同居协议书”、“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中,其中关于同居关系的问题,具不具备法律效力是没有意义的,只是其中关于子女及财产部分,如果不存在欺诈、胁迫等,应该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的,但是,如果一但发生纠纷,还是需要到法院再重新确认。但协议中关于财产及子女方面的还是具备法律效力的。
根据上述文章内容,我们可知2018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范文的基本格式。那么在面临纠纷的时候,就有了事实依据。以上就是关于2018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范文的全部内容,如果还有其他不懂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巨人法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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