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站[切换]
热门城市 ABCDE FGHJ KLMNP QRSTW XYZ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注册  忘记密码?
法律顾问  案件委托 城市加盟 律师入驻 律师咨询 :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法 > 家庭暴力 > 丈夫家庭暴力后开煤气 妻子诉离婚被驳

丈夫家庭暴力后开煤气 妻子诉离婚被驳

  • 时间:2020-01-17 17:33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结婚两年内,江先生和申女士一直矛盾不断,2009年4月,江先生竟然在殴打了申女士之后打开了煤气。申女士认为江先生想用此方法谋害自己,故将其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日前,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驳回了申女士的诉讼请求。

      申女士诉称:其与江先生自由恋爱于2007年登记结婚,但结婚后两人感情不和,江先生还经常喝酒赌钱。2009年4月江先生殴打我后便打开煤气,企图用煤气害我,随后他意识到错误并给我写了保证书。2009年7月,我曾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后法院判决驳回了我的诉讼请求。自上次我起诉离婚之后,江先生仍然没有悔改,经常到我住的地方威胁我,我们夫妻感情已经破裂。

      江先生辩称:我与申女士发生矛盾时都是好言好语相劝,没有威胁她。2009年4月,我确实打了申申女士并打开了煤气,但当时我也在房子里,我没有想用煤气害她。自上次申女士起诉离婚,被法院驳回诉讼请求后,我一直很后悔,认识到我有不对的地方,愿意改正。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9年7月份,申女士起诉江先生要求离婚,同年8月,法院做出判决驳回申女士离婚的诉讼请求。申女士与江先生自2009年4月份起分居至今。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自由恋爱结婚,婚后在共同生活中,因家庭琐事双方发生矛盾,但夫妻感情并未破裂。只要双方珍惜彼此间的感情,加强沟通与交流,相互理解,夫妻还有和好可能。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现双方分居不满二年,原告申女士的离婚诉讼请求理由不足,故依法驳回。

      

    网站声明:巨人法务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遵守本网站规章制度刊载发布各类法律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该篇文章<<丈夫家庭暴力后开煤气 妻子诉离婚被驳>>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 [反馈渠道]
    我是公众

    有法律问题?直接发布咨询
    (不限时间,律师在线,有问必答)

    我是律师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8:00-21:00)

    关于巨人法务

    巨人法务版权所有 2015-2020 苏ICP备15040257号-6 公网安备 4401760200222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苏B2-2016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