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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结婚的亲属范围分析

  • 时间:2020-01-10 13:06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禁止结婚的亲属范围可以列举为:(l)直系血亲。包括父母与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曾祖父母(外曾祖父母)与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2)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指出自同一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非直系血亲,包括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之间、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之间、堂兄弟姐妹之间、表兄弟姐妹之间及叔、伯、姑、舅与侄(女)、外甥(女)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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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要指出的是,关于禁婚血亲的问题,我国婚姻法对拟制血亲和直系姻亲未作明确规定。拟制血亲是指相互之间本无该种血亲应当具有的血缘关系,但法律确认其与该种血亲具有相同的权利义务的亲属。包括拟制的直系血亲和拟制的旁系血亲

      案情简介:

      1993年5月,黄某(女)与刘某(男)未经登记结婚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黄某的母亲是刘某的亲姑姑,刘某的父亲是黄某的亲舅舅,黄某与刘某系表兄妹关系。2003年9月,黄某以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儿子刘小兵由刘某抚养,女儿刘小燕由黄某抚养。

      分歧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黄某与刘某虽系亲表兄妹关系,但以夫妻名义同居多年,应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离婚按离婚程序办理。

      第二种意见认为,黄某与刘某系表兄妹关系,为《婚姻法》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两人的婚姻为无效婚姻,应解除其非法同居关系。

      案件评析:

      《婚姻法》第7条第1款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一、本条规定一定范围的血亲包括

      1、直系血亲。直系血亲包括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

      2、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包括: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间(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同源于祖父母的堂兄弟姐妹或姑表兄弟姐妹;同源于外祖父母的姨表或舅表兄弟姐妹之间以及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侄女)、甥(甥女)之间。

      二、在确定一定范围内的血亲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妹可否结婚?异父异母的兄妹能否结婚?

      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妹或姐弟属于两代以内旁系血亲,属于禁止结婚的情形。

      异父异母的兄妹或姐弟,只要双方不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就可以结婚。

      2、直系姻亲可否结婚

      直系姻系,是指公公与儿媳、岳母与女婿,没有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间的关系。直系姻亲可否结婚,目前法律尚无明确的规定,但为了照顾群众影响,以防群众思想不通,引起意外事件的发生,最好尽量说服他们不要结婚。

      3、旁系姻亲间能否结婚

      旁系姻亲是指除直系姻亲之外的因婚姻而形成的亲属关系。对于旁系姻亲间能否结婚,我国法律也未作明确规定,仅凭道德规范调整。如他们坚持结婚,也可准予登记结婚。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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