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王某与表哥的女儿在同一乡镇企业中工作,互相帮助,互相学习,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准备结婚。不知法律是否允许?
评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6条第1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我国婚姻法在血统上所作的限制。不在这个限制,便允许当事人结婚。本例中王某与表哥的女儿数至他(她)们的同源,王某是第三代,表哥的女儿是第四代,他们结婚在血统上没有法律限制。因此,与表哥的女儿结婚,并不违反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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