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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结婚条件有特殊规定吗

  • 时间:2020-01-10 13:03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现在越来越多的外国人来中国做生意、学习或者旅游,然后与我国的女性公民相识、相恋,如果他们要登记结婚,他们的婚姻就是我们所说的涉外婚姻,那么,涉外结婚条件有特殊规定吗?涉外结婚需要准备哪些文件?下面请看巨人法务小编为您介绍:

      一、涉外结婚条件有特殊规定吗

      涉外结婚条件有一定的特殊规定,以下两类中国公民不准同外国人结婚:

      (一)某些担任特定公职的人员。其范围是:

      1、现役军人

      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人民武装部队中服役,具有军籍的干部和战士。但某些原在部队掌握核心机密和重大机密的复员、转业军人,在他们掌握和熟悉的机密失密前,也不能同外国人结婚。

      2、外交人员。

      外交人员是指直接从事外交工作的人员,主要指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外交官。

      3、公安人员。

      公安人员是指在编的各级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的干警。

      4、机要人员和其掌握重大机密的人员。

      机要人员和其掌握重大机密的人员是指国家党政机关、科研机构和企业单位从事机要工作,掌握党和国家重大机密和科技尖端机密的人员。法律不准担任特定公职的人员同外国人结婚,是为了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这也是世界各国立法的通例。

      (二)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服刑的人。

      这类人由于违法或犯罪,正在接受法律制裁,被限制了人身自由,所以不准同外国人结婚。

      二、涉外结婚需要的证件

      (一)中国公民:

      1、本人的户籍证明;

      2、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下同)、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二)外国人:

      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3、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三)外国侨民:

      1、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

      3、本人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婚姻状况、职业、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此外,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还须提交婚姻登记机关指定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三、涉外结婚的条件

      1、中国公民同外国公民在我国境内结婚,双方必须符合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实行一夫一妻制即使外国一方当事人所属国的有关法律允许多夫或多妻的,我国也不予批准其结婚登记。

      2、当事人双方必须具备我国法律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即:双方均无配偶;男满22、女满20周岁;未患有法律规定的禁止结婚或暂缓结婚的疾病;非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直系血亲。

      3、当事人双方结婚,必须按照中国法律男女双方共同向中国政府的涉外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在我国以其他形式如宗教仪式、风俗习惯等缔结的婚姻,都不为我国法律所承认和保护。

      4、担任某些特定公职的人员和处在某些特殊状态中的人不能与外国人结婚。前者指现役军人、外交人员、公安人员、机要人员和其他掌握重大国家机密的人员;后者指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正在服刑的人。这是维护我国国家利益的需要,也是世界各国法律的通例。

      以上就是巨人法务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涉外结婚条件有特殊规定吗的相关法律知识,由上述内容可知,涉外结婚是有一定的特殊规定的,国家规定某些担任特定公职的人员或者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服刑的人是不能与外国人结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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