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站[切换]
热门城市 ABCDE FGHJ KLMNP QRSTW XYZ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注册  忘记密码?
法律顾问  案件委托 城市加盟 律师入驻 律师咨询 :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法 > 结婚 > 结婚登记 > 女子4个月内与3男子登记结婚获刑

女子4个月内与3男子登记结婚获刑

  • 时间:2020-01-10 05:56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女子4个月内与3男子登记结婚获刑

    34岁的广西籍女子李某某在4个月内先后在河北、安徽和浙江与3个不同的男子登记结婚,后又离家出走。近日,该名女子被浙江丽水莲都区人民法院以重婚罪判决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三次结婚,三次出走

      2007年4月27日,李某某到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县温塘镇,与李某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之后李某某离家出走。7月6日,李某某又到安徽省芜湖县陶辛镇,与周某结婚,不久李某某又再次离家出走。8月下旬,李某某又以婚嫁为由来到丽水市莲都区丽新畲族自治乡赵某家,在前两次均未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下,又于8月31日与赵某结婚。同年9月2日,李某某趁外出购物之机逃离丽水,后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抓获。

      本是气男友,未料犯了罪

      据李某某向公安的交代,她对男朋友感情非常深,没想到却被该男子抛弃。于是,李某某想到去公园自杀,没想到却遇到了老乡陈小姐(化名),陈小姐劝她不要想不开,还说要为她介绍男朋友。李某某为了气那位抛弃自己的男友,就经人介绍认识了周某并结婚。但是结婚后,李某某觉得周某不够好,就带着结婚时的一点彩礼走了。以后的婚姻,她都觉得不满意,就一次次出走,想找个好点的男人,没想到赵某报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某以婚嫁为名与他人登记结婚,在未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下,又先后与其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其行为已构成重婚罪。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张庆华 李骎)

    来源: 现代金报

    网站声明:巨人法务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遵守本网站规章制度刊载发布各类法律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该篇文章<<女子4个月内与3男子登记结婚获刑>>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 [反馈渠道]
    我是公众

    有法律问题?直接发布咨询
    (不限时间,律师在线,有问必答)

    我是律师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8:00-21:00)

    关于巨人法务

    巨人法务版权所有 2015-2020 苏ICP备15040257号-6 公网安备 4401760200222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苏B2-2016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