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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 时间:2020-01-10 05:48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的结婚登记情形有哪些?当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是否会受理?法律上又是怎样规定的?下文巨人法务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自愿的;

      3、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5、患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或者暂缓结婚的疾病的。

      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离婚申请的情形

      1、男女双方或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办理离婚登记:

      2、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

      3、双方均要求离婚,但是子女、财产等问题没有协商一致;

      4、双方都同意离婚,但一方拒绝到婚姻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

      5、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不齐全的;

      6、一方是精神病人的;

      7、双方没有结婚登记手续的。

      相关法律规定

      《婚姻登记条例》

      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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