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站[切换]
热门城市 ABCDE FGHJ KLMNP QRSTW XYZ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注册  忘记密码?
法律顾问  案件委托 城市加盟 律师入驻 律师咨询 :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法 > 结婚 > 结婚彩礼 > 闪婚“挣”了3万 如今离婚夫妻庭上争夺礼金

闪婚“挣”了3万 如今离婚夫妻庭上争夺礼金

  • 时间:2020-01-10 21:43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认识两月闪电结婚,半年就闹离婚 女方称礼金是婚前财产被法庭驳回

      重庆时报讯(记者 胡晓)相识两个多月即闪电结婚,婚后男方索要结婚礼金未果,竟动手将丈母娘打伤。近日,两人闹上渝中区法院,又因礼金的归属展开争执,最终达成协议分了这3.3万元礼金,随后“各奔前程”。

      夫存异性照片 妻闹离婚

      2005年10月底,公司女职员周娜与媒体从业人员罗明军相恋。两人认识两个多月后于2006年1月底闪婚。

      婚后,周、罗二人的矛盾逐渐显现:周娜的工资比较高,于是时常差遣丈夫做家务活。若罗发牢骚,她便以收入高来堵他的嘴,并不时提起罗婚前说买房、出5万元办婚礼等承诺都没有兑现,夫妇俩渐渐地都厌烦这样争吵的生活。今年7月,周娜出差回家后发现罗明军存有10多张陌生女人的照片,两人大吵一架,协商10月份办理离婚手续。

      索要礼金不成打伤岳母

      之后罗向周娜提出,结婚时曾收到礼金3.3万元,由女方保管,应该拿出来分了,但周娜没有答应。

      2006年9月,罗明军来到周娜的娘家向丈母娘索要礼钱。“连承诺办婚礼的钱也没全出,还好意思来要礼金!”周母的一番话“刺”得罗明军大怒,随即动手将丈母娘打伤住院。

      这样一来,夫妇俩的感情彻底破裂,周娜随即起诉要求离婚。

      女方称礼金是婚前所存

      罗明军当庭表示,3.3万礼金自己必须分一半。但周娜称,这笔钱是她婚前积蓄,至于结婚礼金早在办婚礼后用掉了。

      经法庭证实,周娜的账户里确于去年5月存入3.3万元,10月份被取出。法官认为,这笔钱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经协商,周娜分得其中1.8万,罗明军分得1.5万,并当庭离婚。(文中均为化名)

    网站声明:巨人法务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遵守本网站规章制度刊载发布各类法律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该篇文章<<闪婚“挣”了3万 如今离婚夫妻庭上争夺礼金>>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 [反馈渠道]
    我是公众

    有法律问题?直接发布咨询
    (不限时间,律师在线,有问必答)

    我是律师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8:00-21:00)

    关于巨人法务

    巨人法务版权所有 2015-2020 苏ICP备15040257号-6 公网安备 4401760200222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苏B2-2016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