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和女友订婚时给了她家1万元的彩礼和价值1万元的首饰,后来又给了两万元。可最近我俩感情出了问题,已不可能结婚,我想让她家退还彩礼,合法吗?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属于以下情形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法院会支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和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你们属于第一种情况,所以你的要求是有法律依据的。云南大韬律师事务所侯海元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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