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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拔弩张为彩礼 法官走访化心结

  • 时间:2020-01-10 21:38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黄阳司法庭干警在下乡走访期间,正遇上黄阳司镇男青年甲某与女青年乙某的家人争得面红耳赤,双方都放下狠话来,互不相让。黄庭长及该庭干警立即到当地村委会干部那里了解了详细情况。

      原来,2009年2月,黄阳司镇男青年甲某与女青年乙某经人介绍相识并确立恋爱关系。4月底,男方父母要求甲、乙尽快结婚。女方父母提出,要求男方付上彩礼及其他财物(共计人民币16000元),才准许女儿出嫁。对此,男方表示接受,因为这也是当地一种习俗。甲某在到处筹借情况下,仅仅筹借到八千元,男方即向女方父母表态,先交该八千元,余款在约定结婚日期(2009年12月)前付清,女方父母也表示同意。甲某在乙某家居住三个月后,甲某便外出打工,挣取钱财准备迎娶乙某。谁知,在甲某在按约定日期向女方家提亲时,得知乙某已另嫁他人,使甲某无法接受。无奈之下,男方父母要求女方父母退还预先支付的彩礼。可是,女方父母不同意,认为甲某在乙某家居住期间吃喝、玩耍已花费尽了该款,且在外出打工的时候还拿走了三千元。于是甲某家与乙某家引发了纠纷。

      了解到这一情况,黄阳司法庭周庭长立即找到当地村委会干部一起,组织双方进行庭外调解。在调解中,周庭长耐心对双方进行说服教育,并告知订婚时收取的彩礼,按法律规定应当如数退还。但女方父母态度强硬,言辞甚激,双方均互不相让。

      第一次调解未果,干警们回到庭里,再次针对这一情况进行了研究,并不厌其烦地到双方家作了多次劝说工作,在法庭和当地村委会干部的不懈努力下,运用村干部调解和诉讼调解相结合的方式,细致地作好双方的工作,使双方冷静下来,认识到各自的错误。通过双方协商,乙某父母同意退还部分礼金给甲某(3000元),甲某也同意收取部分礼金(3000元),并当即兑现,使得该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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