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站[切换]
热门城市 ABCDE FGHJ KLMNP QRSTW XYZ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注册  忘记密码?
法律顾问  案件委托 城市加盟 律师入驻 律师咨询 :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法 > 结婚 > 结婚彩礼 > 恋爱时送的首饰是赠与还是彩礼

恋爱时送的首饰是赠与还是彩礼

  • 时间:2020-01-10 21:33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谈恋爱时,男友大方地给她买了一套黄金首饰,可没多久她发现男友竟然已婚。一气之下她提出了分手,男友则将她告到法院,要求返还那套首饰。这套黄金首饰究竟算彩礼,还是算普通的赠与呢?

      案情

      与妻不和另觅佳偶

      购买首饰作为“彩礼”

      2013年3月,家住江苏省南通市的袁浩与刘艳登记结婚。由于婚前缺乏了解,两人婚后常因家庭琐事吵闹,袁浩几次想要离婚,另择佳偶。2014年9月,袁浩经朋友介绍认识了一位名叫晓梅的女子,晓梅是一家服装店的老板,性格开朗,善解人意。

      每次和晓梅接触,袁浩都感觉很舒服。之前婚姻的不美满、妻子的不理解,在晓梅这里都得到安慰。于是,袁浩隐瞒已婚的身份,和晓梅谈起恋爱,同时他向刘艳提出了离婚请求。

      然而,让袁浩没想到的是,无论他怎样吵闹,刘艳就是不同意离婚。为了恢复单身,袁浩不得不将刘艳告到法院。同时,他又担心晓梅知道自己尚未离婚后提出分手,所以对于晓梅,袁浩一直是有求必应。

      2015年6月的一天,晓梅开玩笑地试探袁浩,问能否给她买套黄金首饰。袁浩大方地回答说:“你是我未来的妻子,明天我就去给你买套黄金首饰,就当是我提前送的彩礼。”果然,第二天在介绍人的见证下,袁浩为晓梅精心挑选了一套价值4万元的金首饰,并向晓梅求了婚。

      当天,晓梅戴上了那套金首饰,介绍人还开玩笑地对晓梅说:“收了彩礼,就要嫁给袁浩,不能轻易反悔。”晓梅微笑点头默认了。

      婚史曝光发生情变

      索还首饰告上法庭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没过多久,袁浩和刘艳打离婚官司的消息,传到晓梅的耳朵里。直到这时,晓梅才知道袁浩结过婚,她去找袁浩理论,让袁浩给她一个解释。袁浩只好将实情和盘托出,晓梅越听越生气,一怒之下提出分手。

      一听到晓梅提出分手,袁浩急了。他恳求晓梅再给两人一次机会,可晓梅的态度很坚决。眼见和好无望,袁浩便提出要求:分手可以,把我买的那套黄金首饰还给我。两人在争吵中,结束了这段恋情。

      接下的时间里,袁浩每次找晓梅索要首饰,晓梅都是一拖再拖,到最后晓梅把话挑明,说这套首饰是袁浩自愿买给她的,而她和袁浩交往也付出了感情和时间。袁浩欺骗了她,那套首饰就当是赔偿了。

      几次争吵后,袁浩见晓梅没有归还的意思,便将晓梅告到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要求她返还整套黄金首饰。

    1 2

    网站声明:巨人法务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遵守本网站规章制度刊载发布各类法律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该篇文章<<恋爱时送的首饰是赠与还是彩礼>>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 [反馈渠道]
    我是公众

    有法律问题?直接发布咨询
    (不限时间,律师在线,有问必答)

    我是律师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8:00-21:00)

    关于巨人法务

    巨人法务版权所有 2015-2020 苏ICP备15040257号-6 公网安备 4401760200222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苏B2-2016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