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站[切换]
热门城市 ABCDE FGHJ KLMNP QRSTW XYZ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注册  忘记密码?
法律顾问  案件委托 城市加盟 律师入驻 律师咨询 :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法 > 婚姻自由 > 婚姻自主权 > 包办婚姻类型

包办婚姻类型

  • 时间:2020-02-05 15:10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其一,采购人包办型。第一种情况是"包办碗内的",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分散采购事务可由采购人自行组织也可委托代理机构采购,实际执行中,相当部分采购人认为政府采购被划成集中与分散两块,分散采购业务则是采购人"最后的领地",不能再让"外部势力"干预,应完全由采购人全权操办,绝少有委托代理机构采购的,不容代理机构参与,不容监管部门和公证部门等监督力量介入。第二种情况是"包办碗外的",有些采购人不但包办分散采购事务,还包办集中采购事务,不但提供具体的采购要求,而且直接干预甚至独自决定供应商资格条件设定、评标方法和标准确定等应由集中采购机构负责的事务,使招标采购结果朝着采购人"预想的目标"前进。   其二,代理机构包办型。第一种情况是"被动包办",有些采购人认为既然搞政府采购,具体采购的事应由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负责包办到底,采购人完全可以撒手不管,坐等送货上门,在采购活动中表现为不配合、不支持,不闻不问,与采购机构有较强的对抗情绪,拒不提供相关的采购要求,致使采购机构无所适从,采购事务无限期拖延,采购机构无奈地为采购人包办一切;第二种情况是"主动包办",代理机构为采购人包办一切,不与采购人沟通交流,自作主张确定应由采购人提供的产品配置等具体采购要求,在资格设定、付款方式,售后服务等关键性事项上按"惯例"办。
    网站声明:巨人法务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遵守本网站规章制度刊载发布各类法律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该篇文章<<包办婚姻类型>>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 [反馈渠道]
    我是公众

    有法律问题?直接发布咨询
    (不限时间,律师在线,有问必答)

    我是律师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8:00-21:00)

    关于巨人法务

    巨人法务版权所有 2015-2020 苏ICP备15040257号-6 公网安备 4401760200222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苏B2-2016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