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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证明

  • 时间:2020-02-05 18:04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南京市 公证处:

    1.兹证明我单位 ,男(女),一九 年 月 日出生,至一九 年 月 日止,从未登记结婚(包括事实婚姻)。

    2.兹证明我单位 ,男(女),一九 年 月 日出生,至一九 年 月 日与 离婚后,至今日止未再登记结婚。

    3.兹证明我单位 ,男(女),一九 年 月 日出生,至一九 年 月 日其配偶 死亡后,至今日止未再登记结婚。

    单位填写人签名:

    单位组织(或人事、保卫部门)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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