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_字第__号
兹证明赠与人__(男或女,__年__月__日出生,现住__省__县__乡__村)与受赠人__(男或女,__年__月__日出生,现住__省__县__乡__村)于__年__月__日来到我处(或在__地),自愿签订前面的〈赠与合同〉,并在我的面前,在该合同上签名(盖章或按手印)。__与__签订上述〈赠与合同〉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__省__市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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