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站[切换]
热门城市 ABCDE FGHJ KLMNP QRSTW XYZ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注册  忘记密码?
法律顾问  案件委托 城市加盟 律师入驻 律师咨询 :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法 > 婚姻法案例 > 很多离婚从吵架开始 男人应学会欣赏女人的唠叨

很多离婚从吵架开始 男人应学会欣赏女人的唠叨

  • 时间:2020-01-08 19:38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每天,民政局里都在上演着不同的婚姻故事。他们有的是走到一起,有的是要从此分开。婚姻需要学习、需要经营,我们试图在每天发生的这些故事里,寻找一些对大家有启发、有借鉴的样本,希望读过它们的人们,都能有所获益。  他微笑地打开电脑,给自己泡了杯茶,然后吹着口哨擦起那张宽大的办公桌。  昨天上午8点半,还没有人来办离婚。张大伟,这个宁波离婚登记室为数不多的男性工作人员,难得有如此轻松的心情。  细心的同事发现,35岁的他走路腰板笔直,从不迟到,开车飞快……“到离婚登记室之前,我在派出所工作,经过军事化训练的我对工作和家庭都是说一不二,只要是自己坚持的,如果老婆先发火,我也会当仁不让地‘撸袖子上场’。”说起这个,张大伟有点不好意思,“以前常常把老婆气哭。”  不过,张大伟说,通过在区民政局离婚登记室工作这半年,他突然明白了婚姻家庭的道道儿,他再也不和老婆“龙虎斗”了。面对老公的性情大变,老婆倒是有些不解了。  〉〉离婚案例一 很多离婚都从吵架开始  今年初,有一对教师在离婚登记室门口走进走出了好几回,“我当时就觉得他们应该还有感情。”  张大伟劝两人为孩子多想想。两人犹豫了半天,回家去了,但两天后,经过慎重考虑的他们还是毅然办理了协议离婚。“他们说孩子不希望爸爸妈妈离婚,但两人觉得无法再共同生活下去。”张大伟叹了口气,主要还是吵架吵伤了心,他们两人都是老师,对教育孩子都各有一套,结果,两人就经常为这事吵,起初是女的常常唠叨这些事,后来吵得多了,就难免迁怒到别的事情上去。两人都好胜,谁也不服谁。俗话说,恶语伤人啊,其实一开始大家还讲讲道理、摆摆观点,到后来就控制不住了,话越说越难听,以至于无法挽回。  〉〉他的心得学会欣赏女人的唠叨  刚做离婚登记工作的时候,从抓坏人转变到处理感情事件,真觉得很不适应,因为来的都是办离婚的人,本来他们心情就不好,看着他们,我的心情也会变坏。可是,看过太多家庭破碎,我的家庭观念也有所转变。  我觉得,作为一个男人,成立了一个家庭,就应该对这个家庭负责,女人有时是很唠叨,但那是爱的表现,男人要学着欣赏这种爱的唠叨,当然如果老婆实在嘴太碎,那也别发火,学会宽以待人,试着体谅她的心情,同时告诉她,太过唠叨容易老哦。    〉〉离婚案例二 看着结婚证突然就哭了  今年3月,一对年轻夫妇来到登记室,他们结婚6年,有个5岁的儿子。男的做生意,平时应酬多,为此,老婆经常抱怨男人对家庭不够负责,不像以前那样爱她了。男的认为自己挣钱都是为了家里,已经很辛苦了,回家还要被老婆唠叨、责怪。两人为此经常“干架”,终于老婆提出离婚,男的很不服气地说“离就离,谁怕谁啊!”  在男的出去打印离婚协议的时候,女的坐在办公室里看着结婚证,突然哭了起来,她说她舍不得儿子。张大伟的儿子今年也刚好5岁,他突然想到老婆生气受委屈时的样子,心里特别难过。  让他意想不到的是,办过离婚手续后,那男的当天下午就给他打了电话,表示后悔了。“他对我说‘回去的路上,突然感觉自己挺对不住老婆的,她一个人要做家务,服侍老人还要带孩子,也很累,家里好多事,我都没有出力。所以想再给自己一次机会,还给老婆一个幸福的家。’现在两人复婚了,可要好了。”张大伟说看到这样的结局非常高兴。  〉〉他的心得我再也不和老婆吵架了  从那天起,我决定再也不和老婆吵架了,不想再看到她受伤的样子,也不想让儿子失去妈妈。  一次,当老婆又在为琐事开火的时候,我再次笑嘻嘻地边点头边说好。老婆一时也没了脾气,还很奇怪地问他:“你这段时间怎么不吵了?我觉得好奇怪啊!”我嘴上说着没事,心里早就乐开了花。那晚,老婆开玩笑问儿子:“如果爸爸妈妈分开了,你和谁过?”儿子很认真地说:“我谁也不跟。妈妈,爸爸天天都在办离婚,你干吗还说这样的话?”我听了抱起儿子亲了又亲。  现在争吵少了,心情也大好,服务态度也好了很多,变得很有耐心。希望其他家庭也能像我一样!  (应当事人要求文中人名为化名)

    网站声明:巨人法务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遵守本网站规章制度刊载发布各类法律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该篇文章<<很多离婚从吵架开始 男人应学会欣赏女人的唠叨>>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 [反馈渠道]
    我是公众

    有法律问题?直接发布咨询
    (不限时间,律师在线,有问必答)

    我是律师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8:00-21:00)

    关于巨人法务

    巨人法务版权所有 2015-2020 苏ICP备15040257号-6 公网安备 4401760200222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苏B2-2016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