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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钱婆婆拐卖残疾儿媳

  • 时间:2020-01-08 19:30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近日,六安市张希终于被家人找回,而其原婆婆石某也被判刑,得到惩罚。

      张希自从08年后一直杳无音讯,张茜的家人到其丈夫家询问,都不得回应。其婆婆石某不耐其询问,称张希系精神病复发而走失。一个偶然的机会,张希的母亲在领取《残疾证》时发现其女儿在本镇刘某家做儿媳妇,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经查,石某与张希系婆媳关系一度紧张。2008年秋,张希精神病复发,石某委托其外甥蒋某为其另找“婆家”。经介绍,张希被石某以11000元的价格卖给同镇的刘某为妻,对外谎称张希精神病复发,离家出走不知下落。经鉴定,张希为混合型精神分裂症及轻度精神发育迟滞,无行为能力。寿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拐卖妇女罪判处被告人石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0000元,违法所得11000元予以追缴。

      石某不服,向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庭审中石某辩称,刘某所给的10000元属于彩礼性质,另外1000元是与其子办离婚的手续费;其辩护人称,石某没有出卖的目的和故意,刘某给钱系出于同情和自愿,为张希找婆家是改变其生活环境,石某不构成犯罪。合议庭认为,石某将其儿媳妇张希卖给他人为妻,并向对方收取现金,其行为构成拐卖妇女罪,辩护意见不成立,不予采纳,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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