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协议离婚的夫妻,却因为前妻频繁探视孩子而引发纠纷对簿公堂。法院在判决中对这位母亲的探视时间和方式都给出了明确限定。
于军(化名)和黄玲(化名)协议离婚后,约定三岁的女儿豆豆(化名)由于军抚养,黄玲可以随时前来探望孩子。然而,黄玲无节制探视影响了豆豆的正常生活,所以于军一概不让她接孩子。黄玲认为于军违反了离婚协议,将于军告上天水秦州区人民法院,争取探视权。
秦州法院审理后,对她的探视时间和方式都给出了明确限定。
免费咨询找专业律师帮助中心
有法律问题?直接发布咨询 (不限时间,律师在线,有问必答)
律师入驻平台合作宣传推广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8:00-21:00)
关于我们市场合作
联系我们友情链接
法律声明网站地图
巨人法务版权所有 2015-2020 苏ICP备15040257号-6 公网安备 4401760200222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苏B2-2016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