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的一天,接到《巨人法务》网站小周从广州打来的电话,电话里小周操着南方化了的东北口音(巩汉林小品里说的“的啦……”)说,邹律师我们巨人法务网站你了解过吗?我告诉他说,我在网上搜索法律法规或法律问题时,有浏览过该网站,看网站做得不错,在网站上注册过。小周听我这么说后,便极力向我推销说,巨人法务网站流量很大,每天都有几万个独立IP,并建议我购买北京站首页的照片展示位。我禁不住小周的“甜言密语”,便到“Alexa网站排名”查询,发现《巨人法务》在国内法律网站的排名很靠前;而且在《巨人法务》北京站的首页中只有五个律师的展示位置,已展示的四位北京律师都是女性。我心动了,一是因为网站的排名靠前,二是我是一个男性,想在“万红之中突出一点绿”。 第二个星期,我便与广州恒邦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了一年期的律师展示合同,应该说第一次签订展示合同时,我是犹豫的。但一年期的合同到期后,第二年、第三年续订时,我却没有任何犹豫,因为我已被《巨人法务》“套牢”了,成了《巨人法务》网站的“Fans”。从签订展示合同的情况来看,我还是一个谨慎的(生怕上当)人,那怎么就被“套牢”了,我认为有以下几个理由: 一、“巨人法务”的名称朗朗上口,公众易记、好记。 二、网站程序、美工设计合理,网站功能健全,极大方便了受众的使用。 三、网站专业性强,网站内容丰富,尤其是《免费法律咨询》板块的开通,极大地满足了社会公众对法律知识、法律纠纷解决的渴求欲望。 四、在众多的法律网站中,《巨人法务》突出了自己的特色,个人认为其特色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巨人法务》全国站首页,只安排法学专家的照片展示,突出法律专业网站的整体形象。不像其他网站,为了擢取尽量多的经济利益,将全国站首页分成众多广告区位,使人一打开其网站首页,便感觉进了律师市场,“急功近利”的做法,使法律网站法律专业性大打折扣,降低了网站总体形象。 2、《巨人法务》区域战略优于其他网站,其采取的是按IP自动识别原则。即在如个省份或城市打开《巨人法务》,显示的就是哪个城市的《巨人法务》首页。这样的设计极大地方便了当地公众就近找到律师,同时也有利于网站注册律师在当地的展示(一般情况下,律师执业的范围主要以注册地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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